清償債務109年度司執字第45961號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09年度司執字第45961號
聲 請 人
即 第三 人 宋兆武
上列聲請人就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45961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
件,聲請閱覽卷宗,本院裁定如下:
主 文
聲請駁回。
理 由
一、聲請人民國(下同)114年5月24日聲請意旨略以:聲請人是本
案的利害關係人,也是本案的受害人,也是我把系爭房屋出
租給別人的人,也是我聲請國家賠償的標的物,請求准予閱
卷等語。
二、按當事人得向法院書記官聲請閱覽、抄錄或攝影卷內文書,
或預納費用聲請付與繕本、影本或節本;第三人經當事人同
意或釋明有法律上之利害關係,而為前項之聲請者,應經法
院裁定許可,民事訴訟法第242條第1、2項分別定有明文。
所謂有法律上之利害關係者,係指第三人就該訴訟卷內文書
有公法上或私法上之利害關係而言,不包括經濟上、情感上
或其他事實上之利害關係在內(最高法院105年度台抗字第6
0號、第455號裁定參照)。是第三人僅於經當事人同意,或
釋明有法律上利害關係,且經法院裁定許可,方得閱覽卷內
文書。
三、查聲請人並非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45961號強制執行事件(
下稱系爭執行事件)之當事人,亦未提出其業經當事人同意
閱卷之證明文件,經本院於114年5月28日通知聲請人具體說
明欲閱何部分卷宗、114年6月5日通知聲請人補正說明欲閱
覽拍賣案件的何部分,並釋明有何法律上之利害關係。聲請
人於114年6月11日具狀表示這件拍賣案有牽涉刑事案件,也
有民事糾紛在裡面,聲請人已經提出告訴了,偵查的案件是
不能讓別人知道內容的,要閱卷的範圍是最新的這一個拍賣
案件全部的卷宗資料,其他的一大堆資料,送給我看也不要
看等語。惟聲請人仍未說明欲閱覽拍賣案件的何部分,亦未
敘明其就系爭執行事件卷宗內之何項文書,有何法律上利害
關係,依聲請人之聲請狀所示,亦不明聲請人閱卷目的究竟
為何。本院尚無可認聲請人就系爭執行事件具有法律上之利
害關係,且聲請人復未提出其他供本院即時調查之證據以為
釋明,難認聲請人已盡其釋明之責,本件聲請於法未合,不
應准許,裁定如主文。
四、如不服本裁定,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,以書狀向本院司法
事務官提出異議,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,000元。
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6 日
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
109年度司執字第45961號
聲 請 人
即 第三 人 宋兆武
上列聲請人就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45961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
件,聲請閱覽卷宗,本院裁定如下:
主 文
聲請駁回。
理 由
一、聲請人民國(下同)114年5月24日聲請意旨略以:聲請人是本
案的利害關係人,也是本案的受害人,也是我把系爭房屋出
租給別人的人,也是我聲請國家賠償的標的物,請求准予閱
卷等語。
二、按當事人得向法院書記官聲請閱覽、抄錄或攝影卷內文書,
或預納費用聲請付與繕本、影本或節本;第三人經當事人同
意或釋明有法律上之利害關係,而為前項之聲請者,應經法
院裁定許可,民事訴訟法第242條第1、2項分別定有明文。
所謂有法律上之利害關係者,係指第三人就該訴訟卷內文書
有公法上或私法上之利害關係而言,不包括經濟上、情感上
或其他事實上之利害關係在內(最高法院105年度台抗字第6
0號、第455號裁定參照)。是第三人僅於經當事人同意,或
釋明有法律上利害關係,且經法院裁定許可,方得閱覽卷內
文書。
三、查聲請人並非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45961號強制執行事件(
下稱系爭執行事件)之當事人,亦未提出其業經當事人同意
閱卷之證明文件,經本院於114年5月28日通知聲請人具體說
明欲閱何部分卷宗、114年6月5日通知聲請人補正說明欲閱
覽拍賣案件的何部分,並釋明有何法律上之利害關係。聲請
人於114年6月11日具狀表示這件拍賣案有牽涉刑事案件,也
有民事糾紛在裡面,聲請人已經提出告訴了,偵查的案件是
不能讓別人知道內容的,要閱卷的範圍是最新的這一個拍賣
案件全部的卷宗資料,其他的一大堆資料,送給我看也不要
看等語。惟聲請人仍未說明欲閱覽拍賣案件的何部分,亦未
敘明其就系爭執行事件卷宗內之何項文書,有何法律上利害
關係,依聲請人之聲請狀所示,亦不明聲請人閱卷目的究竟
為何。本院尚無可認聲請人就系爭執行事件具有法律上之利
害關係,且聲請人復未提出其他供本院即時調查之證據以為
釋明,難認聲請人已盡其釋明之責,本件聲請於法未合,不
應准許,裁定如主文。
四、如不服本裁定,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,以書狀向本院司法
事務官提出異議,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,000元。
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6 日
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