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付命令110年度司促字第11371號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0年度司促字第11371號
債 權 人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邱月琴
代 理 人 沈毓秋
上列債權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張柏傑間支付
命令事件,債權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
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回,特此裁定。
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請提出聲請狀上所載之附表,並記載所欲請求之利息及違約
金。
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18 日
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簡豪志
110年度司促字第11371號
債 權 人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邱月琴
代 理 人 沈毓秋
上列債權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張柏傑間支付
命令事件,債權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
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回,特此裁定。
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請提出聲請狀上所載之附表,並記載所欲請求之利息及違約
金。
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18 日
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簡豪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