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付命令113年度司促字第12301號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3年度司促字第12301號
債 權 人 愛家康養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陳秋桃
上列債權人愛家康養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立淇素食食品有限公司
等間支付命令事件,債權人愛家康養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
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回,特此裁定。
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請補繳裁判費新臺幣500元。(請以附件之多元化繳費方式繳
納或以匯票繳納,受款人請註明台灣彰化地方法院)
二、提出債務人心鮮好素集為獨資或合夥之釋明文件,並提出該
商號負責人林心彤之最新戶籍謄本乙份(記事欄勿省略)。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
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
113年度司促字第12301號
債 權 人 愛家康養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陳秋桃
上列債權人愛家康養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立淇素食食品有限公司
等間支付命令事件,債權人愛家康養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
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回,特此裁定。
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請補繳裁判費新臺幣500元。(請以附件之多元化繳費方式繳
納或以匯票繳納,受款人請註明台灣彰化地方法院)
二、提出債務人心鮮好素集為獨資或合夥之釋明文件,並提出該
商號負責人林心彤之最新戶籍謄本乙份(記事欄勿省略)。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
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