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付命令113年度司促字第12627號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3年度司促字第12627號
債 權 人 彰化縣彰化市農會
法定代理人 林水木
上列債權人彰化縣彰化市農會因與債務人楊文宗間支付命令事件
,債權人彰化縣彰化市農會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
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請敘明請求本金、利息、違約金各為何,並以表格分列請
求之本金、利息、違約金,其中利息及違約金請分列請求期
間及利率各為何,且遲延利息亦為利息,請整合記載利息之
期間及利率。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7 日
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
113年度司促字第12627號
債 權 人 彰化縣彰化市農會
法定代理人 林水木
上列債權人彰化縣彰化市農會因與債務人楊文宗間支付命令事件
,債權人彰化縣彰化市農會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
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請敘明請求本金、利息、違約金各為何,並以表格分列請
求之本金、利息、違約金,其中利息及違約金請分列請求期
間及利率各為何,且遲延利息亦為利息,請整合記載利息之
期間及利率。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7 日
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