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付命令113年度司促字第13604號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3年度司促字第13604號
債 權 人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吳佳曉
代 理 人 周信行
上列債權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琺堡企業有限公司
等二人間支付命令事件,債權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
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回,特
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聲請狀狀尾請補蓋公司大小章。
二、經查,債務人琺堡企業有限公司(統一編號:00000000號)業
已解散,請陳明該公司是否向法院聲報清算人、是否已清算
完結?如是,請提出該法院准予備查之函文,並更正其法定
代理人(即清算人)。
三、如該公司未向法院聲報清算人,除該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股
東另有決議外,應以全體股東為清算人,請更正該公司法定
代理人之記載,並提出該公司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(請向其
登記機關申請)、公司章程、股東決議、股東名冊及其最新
戶籍謄本(記事欄勿省略)各一份。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9 日
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
113年度司促字第13604號
債 權 人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吳佳曉
代 理 人 周信行
上列債權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琺堡企業有限公司
等二人間支付命令事件,債權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
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回,特
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聲請狀狀尾請補蓋公司大小章。
二、經查,債務人琺堡企業有限公司(統一編號:00000000號)業
已解散,請陳明該公司是否向法院聲報清算人、是否已清算
完結?如是,請提出該法院准予備查之函文,並更正其法定
代理人(即清算人)。
三、如該公司未向法院聲報清算人,除該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股
東另有決議外,應以全體股東為清算人,請更正該公司法定
代理人之記載,並提出該公司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(請向其
登記機關申請)、公司章程、股東決議、股東名冊及其最新
戶籍謄本(記事欄勿省略)各一份。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9 日
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