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付命令113年度司促字第13698號
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3年度司促字第13698號
債 權 人 謙億國際有限公司


法定代理人 徐椿原


上列債權人謙億國際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周柏宏間支付命令事件
,債權人謙億國際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
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提出對債務人周柏宏有債權存在之相關釋明文件影本(如借
據、本票、匯款紀錄等)。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9 日
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簡豪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