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付命令113年度司促字第13764號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3年度司促字第13764號
債 權 人 李桂免
上列債權人李桂免因與債務人祥發製網股份有限公司間支付命令
事件,債權人李桂免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
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確認本件債務人究為「祥發製網股份有限公司」?或「黄照
祥」?(如支票發票人為公司,聲請狀應列債務人為:祥發
製網股份有限公司,法定代理人黄照祥)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
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簡豪志
113年度司促字第13764號
債 權 人 李桂免
上列債權人李桂免因與債務人祥發製網股份有限公司間支付命令
事件,債權人李桂免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
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確認本件債務人究為「祥發製網股份有限公司」?或「黄照
祥」?(如支票發票人為公司,聲請狀應列債務人為:祥發
製網股份有限公司,法定代理人黄照祥)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
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簡豪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