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票裁定113年度司票字第1227號
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
113年度司票字第1227號
聲 請 人 山富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陳國森
上列聲請人山富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陳家璽間本
票裁定事件,聲請人山富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
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回,特此裁
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補正本件本票(票號:TH483903)。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9 日
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