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票裁定113年度司票字第1239號
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
113年度司票字第1239號
聲 請 人 謝鎧蔚


上列聲請人謝鎧蔚因與相對人蕭名清間本票裁定事件,聲請人謝
鎧蔚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
即予駁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確認本件本票之「提示日」及「利息起算日」各為何年月日
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3 日
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