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償借款113年度重訴字第105號
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
113年度重訴字第105號
原 告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黃俊智
訴訟代理人 楊富茗
被 告 寅材工程有限公司

兼 法 定
代 理 人 鄭寅材
被 告 陳佳伶
共 同
訴訟代理人 鄭喻心
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,本院於民國113年12月12日言
詞辯論終結,判決如下:
  主 文
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26,161,218元及如附表二所示之利息
、違約金。
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。
  事實及理由
壹、程序方面:
  按訴狀送達後,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。但擴張或
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,不在此限。民事訴訟法第255
條第1項但書第3款定有明文。查原告起訴請求被告連帶給付
原告新臺幣(下同)26,995,240元及如附表一所示之利息及
違約金,嗣變更如主文第一項所示(卷第105-108、156頁)
,核屬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,依前揭規定,程序上應予
准許。
貳、實體方面:
一、原告主張:被告寅材工程有限公司(下稱寅材公司)於民國
112年1月16日以被告鄭寅材、陳佳伶為連帶保證人,出具授
信契約書,約定對原告在授信總額度30,000,000元內為授信
往來,依授信契約書第7條約定,寅材公司之任何一宗債務
不依約清償本金時,債務視為全部到期,依授信契約書第15
條約定,連保證人應即負連帶清償責任。嗣寅材公司於112
年5月31日起向原告借款共18筆,詎寅材公司自附表一所示
利息起算日起即未依約清償,目前尚欠如附表二所示16筆欠
款本金、利息、違約金未清償。爰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
法律關係,提起本件訴訟等語。並聲明:如主文第一項所示

二、被告則以:同意原告請求,但目前已與債權銀行有債務協商
,接下來每月20日會匯款到原告之專戶中,由原告分配本息
給其他銀行等語。
三、原告上開主張,業據其提出授信契約書、授信動撥申請書兼
借款憑證、放款戶資料查詢申請單為證,且未為被告所爭,
堪信原告主張為真實。又寅材公司前依經濟部協助企業辦理
銀行債權債務協商作業要點等規定,與包含原告在內之債權
銀行為債權債務協商,並經金融機構債權總額1/2以上同意
等情,雖有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員林分行113年9月25
日函(卷第167頁)可憑,惟依寅材工程有限公司全體債權
金融機構債權債務協商會議紀錄會議結論第(五)點、第(
七)點:各債權銀行自113年7月5日起即不得再對借、保人
採取存款抵銷、假扣押、假處分等保全措施或強制執行,已
採取保全執行者,同意不再進行後續保全程序;協商成立後
,借款人未違反銀行團協議前,各債權銀行不得對借、保人
主張違反授信合約規定,或單獨行使抵銷權,或進行查封、
假扣押、假處分等強制執行行為,惟第三債權人前述行為時
,不在此限,各債權銀行得依原已取得之支付命令執行;各
債權銀行同意針對寅材公司應收款項暫時不為強制執行及假
扣押等行為。各債權銀行為符合內控規範,須先行向寅材公
司取得執行名義時,寅材公司承諾收取執行名義且不向法院
聲明異議等約定(卷第183頁),可知債權銀行仍得對被告
依法取得執行名義,僅寅材公司未違反協商內容前,各債權
銀行暫不為強制執行而已,故原告本於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
之法律關係,請求被告連帶給付上開借款本息及違約金,自
屬有據。
四、綜上所述,原告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,請求被
告連帶給付原告26,161,218元及如附表二所示之利息、違約
金,為有理由,應予准許。
五、本件事證已經明確,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證據,經本院
審酌後,認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,爰不逐一論述。
六、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: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項。
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12  月  26  日
        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弘仁
                  法 官 范馨元
                  法 官 張亦忱
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
如不服本判決,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。(須
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)。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,應一併
繳納上訴審裁判費。
中  華  民  國  113  年  12  月  26  日
                  書記官 黃明慧
附表一
編號 借款本金 (新臺幣/元) 欠款本金 (新臺幣/元) 利 息 違約金 1 2,868,135 625,516 自民國113年6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1311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7月28日起至民國114年1月27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1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2 4,470,000 4,470,000 自民國113年4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0556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5月21日起至民國113年11月20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3年11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3 1,590,000 1,590,000 自民國113年4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1311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5月31日起至民國113年11月30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3年12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4 1,866,321 1,866,321 自民國113年5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05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6月20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19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3年12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5 1,980,000 1,980,000 自民國113年5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05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6月18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17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3年12月18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6 956,045 208,506 自民國113年6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1311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7月28日起至民國114年1月27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1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7 1,490,000 1,490,000 自民國113年5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0556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6月21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20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3年12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8 530,000 530,000 自民國113年4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1311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5月31日起至民國113年11月30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3年12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9 622,107 622,107 自民國113年6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05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7月20日起至民國114年1月19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1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10 660,000 660,000 自民國113年5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05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6月18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17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3年12月18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11 2,840,000 2,088,748 自民國113年4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1222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5月27日起至民國113年11月26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3年11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12 2,571,224 2,571,224 自民國113年5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1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6月16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15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3年12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13 1,862,260 1,862,260 自民國113年4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1289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5月24日起至民國113年11月23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3年11月24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14 3,840,000 3,840,000 自民國113年5月13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1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6月14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13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3年12月14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15 710,000 522,187 自民國113年5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1222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6月27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26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3年12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16 642,806 642,806 自民國113年5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1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6月16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15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3年12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17 465,565 465,565 自民國113年5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1289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6月24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23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3年12月24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18 960,000 960,000 自民國113年5月13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1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6月14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13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3年12月14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合 計 26,995,240
附表二
編號 借款本金 (新臺幣/元) 欠款本金 (新臺幣/元) 利 息 違約金 1 4,470,000 4,470,000 自民國113年8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3278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9月21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20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3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2 1,590,000 1,590,000 自民國113年8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3278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10月1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30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3月31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3 1,866,321 1,866,321 自民國113年8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3267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9月20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19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3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4 1,980,000 1,980,000 自民國113年8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3178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9月18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17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3月18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5 1,490,000 1,490,000 自民國113年8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3278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9月21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20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3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6 530,000 530,000 自民國113年8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3278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10月1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30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3月31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7 622,107 622,107 自民國113年8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3267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9月20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19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3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8 660,000 660,000 自民國113年8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3178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9月18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17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3月18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9 2,840,000 2,088,748 自民國113年8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3278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9月27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26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3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10 2,571,224 2,571,224 自民國113年8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3622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9月16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15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3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11 1,862,260 1,862,260 自民國113年8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3778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9月24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23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3月24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12 3,840,000 3,840,000 自民國113年8月13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3622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9月14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13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3月14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13 710,000 522,187 自民國113年8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3278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9月27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26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3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14 642,806 642,806 自民國113年8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3622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9月16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15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3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15 465,565 465,565 自民國113年8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3788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9月24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23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3月24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16 960,000 960,000 自民國113年8月13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3.23622%計算之利息。 自民國113年9月14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13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10%,自民國114年3月14日起至清償日止,依左列所示利率20%計付違約金。 合 計 26,161,2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