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票裁定114年度司票字第1271號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
114年度司票字第1271號
聲 請 人 松懋營造工程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吳錦銓
上列聲請人松懋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聲請本票裁定事件,聲請人應
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
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據聲請狀附商工登記資料記載,相對人打鳥特攻企業社組織
類型為合夥,請具狀將相對人打鳥特攻企業社之部分,更正
為相對人打鳥特攻企業社、法定代理人陳孟輝。
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3 日
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
114年度司票字第1271號
聲 請 人 松懋營造工程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吳錦銓
上列聲請人松懋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聲請本票裁定事件,聲請人應
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
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據聲請狀附商工登記資料記載,相對人打鳥特攻企業社組織
類型為合夥,請具狀將相對人打鳥特攻企業社之部分,更正
為相對人打鳥特攻企業社、法定代理人陳孟輝。
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3 日
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