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票裁定114年度司票字第875號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
114年度司票字第875號
聲 請 人 索拉國際開發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鄭凱仁
上列聲請人索拉國際開發有限公司聲請本票裁定事件,聲請人應
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
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聲請狀及本票上所載相對人姓名「SAKDATHAM PHUMIPHAT」,與
聲請狀附相對人護照所載姓名「SAKDATHAMCHAROEN MR.PHUMIPHA
T」不同,請確認相對人之姓名是否有誤載;如有誤載,請提出
更正相對人姓名記載之聲請狀;如未誤載,請釋明聲請狀及本票
上所載相對人與聲請狀所附相對人護照所載姓名為同一人之理由
,並請提出相關資料。
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9 日
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
114年度司票字第875號
聲 請 人 索拉國際開發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鄭凱仁
上列聲請人索拉國際開發有限公司聲請本票裁定事件,聲請人應
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
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聲請狀及本票上所載相對人姓名「SAKDATHAM PHUMIPHAT」,與
聲請狀附相對人護照所載姓名「SAKDATHAMCHAROEN MR.PHUMIPHA
T」不同,請確認相對人之姓名是否有誤載;如有誤載,請提出
更正相對人姓名記載之聲請狀;如未誤載,請釋明聲請狀及本票
上所載相對人與聲請狀所附相對人護照所載姓名為同一人之理由
,並請提出相關資料。
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9 日
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