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付命令115年度司促字第671號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5年度司促字第671號
債 權 人 莊佩霖
上列債權人莊佩霖因與債務人黃凱盈間支付命令事件,債權人莊
佩霖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
即予駁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請提出本件債權之詳細計算方式及釋明文件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0 日
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
115年度司促字第671號
債 權 人 莊佩霖
上列債權人莊佩霖因與債務人黃凱盈間支付命令事件,債權人莊
佩霖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
即予駁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請提出本件債權之詳細計算方式及釋明文件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0 日
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