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付命令115年度司促字第794號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5年度司促字第794號
債 權 人 朱美倫
上列債權人朱美倫因與債務人龍悅室內設計有限公司間支付命令
事件,債權人朱美倫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
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請釋明請求之原因事實(一)所載紅利新臺幣(下同)35萬、
原因事實(二)所載紅利36萬之依據及計算式。
二、請提出聲請狀附合約書所載2張商業本票(票號:928629、9
28630,金額均為100萬元)影本。
三、請提出已交付投資金額予債務人之相關釋明文件(如匯款證
明)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2 日
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
115年度司促字第794號
債 權 人 朱美倫
上列債權人朱美倫因與債務人龍悅室內設計有限公司間支付命令
事件,債權人朱美倫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
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請釋明請求之原因事實(一)所載紅利新臺幣(下同)35萬、
原因事實(二)所載紅利36萬之依據及計算式。
二、請提出聲請狀附合約書所載2張商業本票(票號:928629、9
28630,金額均為100萬元)影本。
三、請提出已交付投資金額予債務人之相關釋明文件(如匯款證
明)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2 日
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