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危險111年度交簡字第2503號

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
111年度交簡字第2503號
聲 請 人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
被 告 温凌陸


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,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(111
年度偵字第9217號),本院判決如下:
主 文
温凌陸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
以上情形,處有期徒刑參月,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,有期徒刑
如易科罰金,罰金如易服勞役,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。

事實及理由
一、温凌陸於民國110年12月26日14時許,在其位於臺南市○○區○
○路000號住處飲用含有米酒之薑母鴨後,其血液中酒精濃度
已達百分之0.05以上之程度,仍接續以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
通工具之犯意,於同日14時許,騎乘車牌號碼000-0000號大
型重型機車上路至內門區友人住處;復於同日15時許,承上
開犯意,自其友人處騎乘上開機車上路返家。嗣於同日15時
3分許,行經高雄市內門區182縣道○○○○○○○00號)前,不慎
自摔擦撞路邊護欄而受傷。經員警據報到場處理,委由義大
醫院對其抽血檢測,並於同日16時32分許,測得血液中之酒
精濃度為141.6mg/dl(即百分之0.1416,換算呼氣酒精濃度
為每公升0.708毫克),始知上情。
二、上揭犯罪事實,業據被告温凌陸於警詢及偵查中均坦承不諱
,並有血液中酒精濃度檢驗報告、義大醫院生化檢驗報告、
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、道路
交通事故現場圖、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(一)、(二)
-1及現場照片在卷可資佐證,足徵被告上開任意性自白與事
實相符,而可採信,是本案事證明確,被告上開犯行洵堪認
定,應依法論科。  
三、論罪科刑:
(一)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,適用行為時之法律。但行為後之法
律有利於行為人者,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,刑法第2
條第1項定有明文。查被告温凌陸行為後,刑法第185條之3
業於111年1月28日修正公布,於同年月30日生效施行。修正
前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原規定: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
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20萬元
以下罰金:一、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.25毫克或血液
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.05以上。」,修正後該條文則規定:
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3年以下有期
徒刑,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:一、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
公升0.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.05以上。」,經
比較修正前後之規定,可知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之法定刑
有所提高,自以修正前之規定較有利於被告,依刑法第2條
第1項前段之規定,本件應適用被告行為時即修正前刑法第1
85條之3第1項之規定處斷。核被告所為,係犯111年1月28日
修正前之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
通工具罪。聲請意旨認被告此部分所為,係犯111年1月28日
修正後即現行之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規定,尚有未洽
,併予說明。
(二)又被告服用酒類後,於111年9月28日14時許,自住處騎乘上
開機車上路至友人處聊天,於聊天完畢後,於同日15時許,
再次騎乘上開機車上路之行為,乃係於密切接近之時間內,
基於單一不能安全駕駛之犯意,侵害同一公共安全法益,各
舉動之獨立性極為薄弱,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,難以強行分
離,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,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
價為當,為接續犯,應僅論以一罪。聲請意旨漏未論及,應
予補充。
四、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,審酌被告於服用酒類後,血液中
酒精濃度高達百分之0.1416之狀態下,仍執意騎乘普通重型
機車上路,致生如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述之車禍,
除不顧己身安全外,更漠視往來公眾之人身安全,殊值非難
;惟念及被告前無因案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之前科紀錄,有
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參,素行尚佳;暨
其自述高中畢業之智識程度、勉持之家庭經濟狀況,以及其
犯罪動機、目的等一切情狀,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,並諭知
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、罰金如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,以資懲
儆。
五、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、第3項、第454條第1項,
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。
六、如不服本判決,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
訴狀,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(須附繕本)。
本案經檢察官顏郁山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。
中  華  民  國  111  年  11  月  9   日
橋頭簡易庭 法 官 許博鈞
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
中  華  民  國  111  年  11  月  10  日
書記官 林瑞標
附錄論罪科刑法條:
111年1月28日修正前刑法第185 條之3 第1 項第1 款
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,
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:
一、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.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
分之0.05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