損害賠償112年度附民字第360號

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
112年度附民字第360號
原 告 伯捷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陳明月

被 告 邵明謙

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,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
訴訟,因事件繁雜,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,應依刑事
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,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
,特此裁定。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9 日
刑事第四庭 法 官 蔡旻穎
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
不得抗告。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9 日
書記官 許婉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