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請更生程序113年度消債更字第169號
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3年度消債更字第169號
聲 請 人 呂映慈
代 理 人 林淑婷律師(法扶律師)
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程序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
主 文
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,補提附表所示相關資料證明
到院。
理 由
一、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,法院應以裁
定駁回之。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,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。
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。又按聲請更生或清算
,徵收聲請費新台幣(下同)一千元;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
員差旅費不另徵收,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,其
超過部分,依實支數計算徵收,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條
第1項、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。又上開所需費用及進行更生或
清算程序之必要費用,法院得酌定相當金額,定期命聲請人
預納之,逾期未預納者,除別有規定外,法院得駁回更生或
清算之聲請,復為同條第3項所明定。
二、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,惟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事項到院
,爰定期命補正,如逾期未補正,則駁回其聲請。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5 日
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美利
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
本件不得抗告。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5 日
書 記 官 黃亭嘉
附表:
一、應於5日內預納郵務送達費3,300元,如逾期未繳,則駁回更
生之聲請。【郵務送達費部分,按債權人及債務人總人數,
以每人10份,每份43元計算。計算式:10人×10份×43元-1,0
00元=3,300元】。又本件郵務送達費係預繳,如有不足,另
依實支數計算徵收;尚有剩餘,則退還予聲請人。
二、債權人部分:
請陳報積欠「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」、「裕富數位資融股
份有限公司」、「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」、「恩沛科技股
份有限公司」、「英屬蓋曼群島商中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」
等非金融機構債務之相關債權證明資料、原約定之分期還款
條件(即每期需還款金額),並陳報積欠「裕融企業股份有
限公司」、「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」、「中租迪和股
份有限公司」債務所擔保之汽車與機車之車號分別為何?是
否已遭抵償?
三、勞保、國稅資料部分:
(一)請提出受扶養人即聲請人母親之勞保職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
明細,若未投保勞保,亦請以書面陳報之,另若未投保勞保
,但有投保農保、漁保或國民年金等其他保險,應陳報是否
領取農保、漁保或國民年金之給付。
(二)請提出聲請人之受扶養人即聲請人母親最近一個月申請之全
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與111、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
類所得資料清單。
四、財產方面:
(一)請提出聲請人名下所有車號000-0000號車輛之行車執照,並
陳報目前二手市值約為何。
(二)另陳報除上開車輛外,聲請人名下有無其他汽、機車,若有
,亦請提出行照影本,並陳報該車輛之二手市值約為何。若
無,亦請以書面陳報之。
五、收入方面:
(一)請陳報聲請人是否仍任職於「有一套有限公司」(依勞保投
保資料顯示,業於112年7月退保)?若仍任職,則每月薪資
收入(含其他加班、津貼、三節獎金或年終獎金等全部收入
)之數額為何?並請盡量提出聲請人每月薪資收入等相關入
帳資料。
(二)請陳報112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上所載「國泰世
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、利息所得556元」之收入為何種
收入?實際收入或財產之數額為何?
(三)另陳報聲請人除上開任職有一套有限公司之收入外,是否仍
有其他兼職收入?如有,請一併陳報並提出收入證明,若無
,亦請說明之。
六、補助部分:
請陳報聲請人與受扶養人(即聲請人母親)有無領取任何政
府補助金?(如:低收入戶、教育補助、殘障津貼、交通補
助、失業補助)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?如有,請陳報領取之
期間、數額,並提出領取補助金或福利津貼之轉帳存摺封面
暨內頁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。如無,亦請書面說明之。
七、請提出聲請人與受扶養人(即聲請人母親)於郵局、銀行、
農漁會、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(含證券存摺)完整
影本(須附完整清晰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自民國111年8月1
日起迄今之交易明細;如無法補登,仍應提供存摺封面及餘
額內頁影本)。
八、商業保險部分:
(一)請提出【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「保險業通報作業
資訊系統」資料查詢結果表】。
(二)請提出聲請人目前遭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(聲證8之
執行命令)之三商美邦人壽保險之保單資料與目前保單價值
準備金或解約金資料。
(三)請陳報聲請人除遭強制執行之三商美邦保險外,有無投保其
他任何商業保險契約(含以本人、父母、子女為被保險人、
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、投資性保單等),若
有,請敘明保險公司名稱、地址、各保險契約有效期限及每
期保費金額、繳費時間及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金額,並提
出保險契約影本或其他相關文件。如有以該等保單質借,應
提出質借之金額及還款紀錄、目前尚餘借款金額等證明文件
【請自行向保險公司申請,勿要求本院行文】。若無任何相
關資料,仍應以書面說明。
九、請陳報有無股票、存款或其他投資等資料並提出聲請人於各
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及證券存摺(集保存摺)完整影本。(
如有股票則請一併陳報發行公司之名稱、營利事業統一編號
、主營業處所在地;若無任何股票、存款或其他投資資料,
仍應以書面說明)。
十、依法受債務人扶養之人部分:
1、請陳報聲請人母親每月是否領取任何月退金、勞保老年給付
、國民年金老年給付或老農給付等?若有,請陳報每月領取
數額為何,並提出相關入帳資料。
2、請就母親之扶養義務人其中一人因入監服刑無法負擔扶養義
務部分提出相關資料。並陳報其他扶養義務人之大略收入狀
況。
、請陳報聲請人於聲請前2年(即至113年7月31日止)財產變動
狀況(含有償、無償行為所生之變動,如所變動者係不動產
所有權,並應詳為表明不動產之地號、建號),如係因償債
而變動者,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。
、請提出更生償還計劃草案。
113年度消債更字第169號
聲 請 人 呂映慈
代 理 人 林淑婷律師(法扶律師)
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程序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
主 文
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,補提附表所示相關資料證明
到院。
理 由
一、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,法院應以裁
定駁回之。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,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。
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。又按聲請更生或清算
,徵收聲請費新台幣(下同)一千元;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
員差旅費不另徵收,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,其
超過部分,依實支數計算徵收,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條
第1項、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。又上開所需費用及進行更生或
清算程序之必要費用,法院得酌定相當金額,定期命聲請人
預納之,逾期未預納者,除別有規定外,法院得駁回更生或
清算之聲請,復為同條第3項所明定。
二、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,惟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事項到院
,爰定期命補正,如逾期未補正,則駁回其聲請。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5 日
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美利
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
本件不得抗告。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5 日
書 記 官 黃亭嘉
附表:
一、應於5日內預納郵務送達費3,300元,如逾期未繳,則駁回更
生之聲請。【郵務送達費部分,按債權人及債務人總人數,
以每人10份,每份43元計算。計算式:10人×10份×43元-1,0
00元=3,300元】。又本件郵務送達費係預繳,如有不足,另
依實支數計算徵收;尚有剩餘,則退還予聲請人。
二、債權人部分:
請陳報積欠「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」、「裕富數位資融股
份有限公司」、「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」、「恩沛科技股
份有限公司」、「英屬蓋曼群島商中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」
等非金融機構債務之相關債權證明資料、原約定之分期還款
條件(即每期需還款金額),並陳報積欠「裕融企業股份有
限公司」、「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」、「中租迪和股
份有限公司」債務所擔保之汽車與機車之車號分別為何?是
否已遭抵償?
三、勞保、國稅資料部分:
(一)請提出受扶養人即聲請人母親之勞保職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
明細,若未投保勞保,亦請以書面陳報之,另若未投保勞保
,但有投保農保、漁保或國民年金等其他保險,應陳報是否
領取農保、漁保或國民年金之給付。
(二)請提出聲請人之受扶養人即聲請人母親最近一個月申請之全
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與111、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
類所得資料清單。
四、財產方面:
(一)請提出聲請人名下所有車號000-0000號車輛之行車執照,並
陳報目前二手市值約為何。
(二)另陳報除上開車輛外,聲請人名下有無其他汽、機車,若有
,亦請提出行照影本,並陳報該車輛之二手市值約為何。若
無,亦請以書面陳報之。
五、收入方面:
(一)請陳報聲請人是否仍任職於「有一套有限公司」(依勞保投
保資料顯示,業於112年7月退保)?若仍任職,則每月薪資
收入(含其他加班、津貼、三節獎金或年終獎金等全部收入
)之數額為何?並請盡量提出聲請人每月薪資收入等相關入
帳資料。
(二)請陳報112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上所載「國泰世
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、利息所得556元」之收入為何種
收入?實際收入或財產之數額為何?
(三)另陳報聲請人除上開任職有一套有限公司之收入外,是否仍
有其他兼職收入?如有,請一併陳報並提出收入證明,若無
,亦請說明之。
六、補助部分:
請陳報聲請人與受扶養人(即聲請人母親)有無領取任何政
府補助金?(如:低收入戶、教育補助、殘障津貼、交通補
助、失業補助)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?如有,請陳報領取之
期間、數額,並提出領取補助金或福利津貼之轉帳存摺封面
暨內頁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。如無,亦請書面說明之。
七、請提出聲請人與受扶養人(即聲請人母親)於郵局、銀行、
農漁會、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(含證券存摺)完整
影本(須附完整清晰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自民國111年8月1
日起迄今之交易明細;如無法補登,仍應提供存摺封面及餘
額內頁影本)。
八、商業保險部分:
(一)請提出【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「保險業通報作業
資訊系統」資料查詢結果表】。
(二)請提出聲請人目前遭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(聲證8之
執行命令)之三商美邦人壽保險之保單資料與目前保單價值
準備金或解約金資料。
(三)請陳報聲請人除遭強制執行之三商美邦保險外,有無投保其
他任何商業保險契約(含以本人、父母、子女為被保險人、
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、投資性保單等),若
有,請敘明保險公司名稱、地址、各保險契約有效期限及每
期保費金額、繳費時間及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金額,並提
出保險契約影本或其他相關文件。如有以該等保單質借,應
提出質借之金額及還款紀錄、目前尚餘借款金額等證明文件
【請自行向保險公司申請,勿要求本院行文】。若無任何相
關資料,仍應以書面說明。
九、請陳報有無股票、存款或其他投資等資料並提出聲請人於各
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及證券存摺(集保存摺)完整影本。(
如有股票則請一併陳報發行公司之名稱、營利事業統一編號
、主營業處所在地;若無任何股票、存款或其他投資資料,
仍應以書面說明)。
十、依法受債務人扶養之人部分:
1、請陳報聲請人母親每月是否領取任何月退金、勞保老年給付
、國民年金老年給付或老農給付等?若有,請陳報每月領取
數額為何,並提出相關入帳資料。
2、請就母親之扶養義務人其中一人因入監服刑無法負擔扶養義
務部分提出相關資料。並陳報其他扶養義務人之大略收入狀
況。
、請陳報聲請人於聲請前2年(即至113年7月31日止)財產變動
狀況(含有償、無償行為所生之變動,如所變動者係不動產
所有權,並應詳為表明不動產之地號、建號),如係因償債
而變動者,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。
、請提出更生償還計劃草案。